宣城传媒网讯 为了防范误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发生,日前,宣城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下发通知,决定从6月1日到9月10日,在全市开展亚硝酸盐使用管理“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由食品药品监管、盐业、质监、卫生、工商等五部门联合实施。首先是加强源头管理,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依照国家标准使用亚硝酸盐,建立亚硝酸盐“专人进货、专库存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制度,严厉查处不如实备案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以及超量、超范围使用亚硝酸盐等违法行为。二是对亚硝酸盐的销售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求所有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日用百货店和集贸市场一律不得经营工业用亚硝酸盐,或超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用亚硝酸盐。严厉打击各类涉盐违法行为、严防散装工业盐、假冒劣质盐进入食盐流通市场。三是强化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各类餐饮单位,特别是集体配餐单位以及学校、企业和建筑工地食堂不购买、存放和使用亚硝酸盐及其它来历不明的非食用盐类物质。四是加强亚硝酸盐的危害和安全使用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纯品亚硝酸盐俗称工业用盐,亚硝酸盐为白色或微黄色结晶或颗粒状粉末,无臭、味微咸涩,易潮解,易溶于水,一般用于某些工业环节,在食品生产中也可以用作保护色剂和防腐剂。亚硝酸盐具有很强的毒性,摄入0.2至0.5克就可引起中毒,3克可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