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建筑队队长黄光义和一名工人找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建公司)第十九项目部讨薪,遭到一伙人围殴,造成眼部淤伤。之后,警察将他带进派出所。
当天晚上,重新出现在妻儿眼前的黄光义,趴在派出所一楼大厅的地面上,衣衫不整、一身伤痕、大小便失禁……他是被工友背下二楼讯问室的。
25个小时,在派出所里的25个小时里,黄光义经历了怎样的噩梦?
追讨20万元工程尾款
黄光义,46岁,安徽宣城人,郎溪县京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安公司)一名建筑队队长。
2004年10月,黄光义与五建公司第十九项目部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协议中约定,由黄光义和他的工人们提供劳务,负责建造中国石油大学昌平校区“研究中心”大楼。
据五建公司施工管理部部长薛占平说,第十九项目部属承包经营性质,项目经理为董幸生。
2005年8月,工程如期完工。但黄光义却遭遇难题:董幸生拒不支付120万元劳务费。
付出一年辛苦,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在工人们中间,失望逐渐变为悲愤。当年12月,他们集体到五建公司讨薪。
此事曾惊动市政府有关部门。
迫于压力,五建公司出面干预。在此背景下,董幸生与黄光义签订工程结算协议,双方约定:董幸生向建筑队支付120万元劳务款,其中立即支付100万元,另外20万元等工程保修期满(2006年8月31日)再行支付。
自今年8月下旬起,建筑队队长黄光义开始找董幸生,讨要20万元尾款。但时至今日,这笔劳务费未能兑现。“我欠工人的工资,是要靠这笔钱还的。”黄光义十分焦急。
无奈之下,黄光义又找到五建公司,希望公司领导再次出面,帮助解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