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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支队:八项措施、十项承诺狠抓效能建设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从八项措施、十项承诺入手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3-24 00:58

十项承诺

  一是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是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和财产所有权保护力度,对侵害企业知识产权和侵害企业利益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案件积极立案查处。
  四是本市企业、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在外地受到不法侵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协调关系,积极协助配合发案地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五是外地公安机关查办经济案件,涉及本市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协助配合的同时,依法保护本市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六是侦办经济违法犯罪案件时,严格、慎用查封、扣押、冻结银行帐号、企业资产等侦查措施;慎用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
  七是建立案件侦办反馈机制: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每三周向受害单位(人)反馈一次案件进展情况,对未能及时破案、挽回经济损失的案件,及时说明情况。
  八是严格办案时限。一般经济案件受理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立案侦查的,严格按照法律期限办案。决定不予立案的,协助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其合理诉求。
  九是坚持依法办案。坚决杜绝“四难”现象,坚决杜绝利用办案之机“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
  十是加大警务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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