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相信网上卖窃听卡的,完全是骗人的,忽悠了我740元钱!”吴先生向记者介绍了自己的亲身经历。
由于好奇,他在一家网站上购买窃听器材时,被对方步步设套最后上当受骗。虽然吴先生一肚子委屈,但他可能还不知道,不仅厂商销售窃听器材违反国家法律,而且普通市民使用窃听器材也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功能强大吸引人
“插入窃听卡,在手机里输入对方的号码,就能窃听到对方的通话、拦截短信”,“如果不方便接听,还可以自动录音,任意播放。”吴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家名为型号为TW3000科技窃听卡销售公司介绍产品的广告,颇为心动。该广告说,这种窃听卡具备全球24小时的个人行为监听功能,自动搜索信号来源,自动监听、自动监控和手工操作连在一起;产品属于台湾最新自行研究新一代监听产品,支持本地数字化监听、监控。短消息、定位联合一身;产品经测试既有良好的接收功能,可支持多国语言及信号,音频处理使用最新的索尼处理器;携带方便、待机时间长、信道保密性强、提供三年卫星免费租。只接输入对方的号码,对方在通话的时候会有铃声提示,你可以接听,对方是没有任何察觉的;如果你不能接听,机器会自动录音,把对方的通话录下来,你有时间的时候可以播放。除此之外,在吴先生购机的网站页面上还介绍了这家公司的各类窃听产品,价格从600多元到8600元不等,可谓品种齐全,功能强大。琢磨之下,好奇心很强的吴先生决定买一款740元的窃听器玩玩。
多重密码来忽悠
按照公司的要求,他通过银行汇给对方50%定金。此后,快递人员果真把窃听卡送到他家。拿到货,吴先生把卡放进手机,输入了对方提供的密码,令他费解的是,手机接着又出现一个新界面,要他再输入一个密码才能使用。见状吴先生赶紧打电话给公司,对方称需要吴先生把剩下的50%补齐才能给第二个密码。
按要求,吴先生把余款补齐,可迟迟等不到第二个密码。再次询问,对方又说寄给吴先生的窃听卡是1740的一款,需要再补交1000元。吴先生要求把窃听器换成740元,但对方不肯。此后,该公司又给吴先生打了10来个电话,软磨硬泡说价钱还可以降低。遭到吴先生拒绝后,工作人员立即变脸,“你要换货,就自己到深圳的公司来换。”至此,吴先生发现自己彻底的被忽悠了。
链接:
向群律师事务所傅律师表示,生产销售使用窃听器材都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此外,将非法窃听器材使用在个人身上,使用者还极有可能造成侵犯他人隐私权。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除了窃听器材不能非法生产、销售外,使用窃听器也属于违反国家安全法规的行为。《国家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第二十九条规定,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