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自5月中旬启动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药品监管部门已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70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检查率达100%,药品零售企业达62%,对2家药品零售企业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自医疗机构购入米索前列醇、催产素)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催产素注射液等5类终止妊娠药品。整治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和未取得终止妊娠手术服务资格的机构;二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将全市划分为15个责任监管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在整治过程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对问题未查清的不放过、药品来源渠道及流向未查清楚的不放过、违法行为未得到依法处理的不放过、监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未得到追究的不放过。
此外,药品监管部门还把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纳入年度普法培训范围,对全市药学从业人员分批分期开展培训,宣传和讲解有关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政策,增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的意识,目前已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培训人员3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