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针对少数违法分子通过邮政信箱和快递服务渠道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现象,8月份以来,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牵头,公安、工商、邮政、食药监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宣州区辖区内19家邮政及快递企业寄递药械情况进行了集中整治。
此次集中整治的检查内容共6项:邮政、快递企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的,是否提供邮递等行为;邮政、快递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操作,为制售假药开办邮政信箱行为;对确有证据证明相关寄件人销售和寄递假药劣药的,邮政管理部门是否通知邮政、快递企业不予收寄;邮政、快递企业在收寄、投递过程中发现寄件人或者收件人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对个人寄递大批量药品的情况,是否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邮政、快递企业是否认真落实药品寄递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严把收寄验视关;对长期、大量和集中交寄药品的,邮政、快递企业是否要求交寄人提供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及交寄人身份证明等。
从检查情况看,寄递药品的现象比较普遍,大部分邮政、快递企业都有这项业务,大多能较好地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特别是各邮政网点制度执行的比较到位。各邮政、快递企业也反映,对寄出的药品能够通过收寄验视制度进行控制,但对外地寄入宣城的药品,因不能进行拆封检查无法掌握情况。针对这种情况,联合检查组将引导公众合理消费作为工作重点,与各邮政、快递企业签订了药品寄递承诺书,发布了2010年4号药品安全警示,提醒公众邮购、网购存在安全风险,应从医院、药店等合法渠道获得药品、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