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孙村派出所“阳光调解”机制受省表彰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2-11 19:09
宣城新闻网讯 为充分尊重、鼓励和发挥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民警的首创精神,发动全警广泛参与、开拓创新,去年来,安徽省公安厅“三项办”在全省开展了“三项建设”优秀工作项目评选表彰活动。各地公安机关申报项目经过严格的初步审核、投票打分、省公安厅领导审定等程序,目前先后评选出了三批具有新颖性、有成效并有推广价值的优秀工作项目,春节间揭晓的第三批被命名“全省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优秀工作项目”共20个,其中旌德县公安局孙村派出所阳光调解机制在省公安厅发布的《关于命名和表彰第三批全省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优秀工作项目的决定》中榜上有名。
去年初,孙村派出所在全省公安机关率先探索“阳光调解”试点,即在试点村公开选聘一批群众信得过的、说话有分量的人员(主要是社会贤达五老、司法调解骨干、村组干部和民兵治安积极分子)担任阳光调解员,经过公安、司法部门培训掌握一定法律法规知识后,在公安司法部门和村调解治保组织的指导下,将调解的地点放在发生纠纷村民之间,将判断是非的权利交给阳光调解员,通过公开、公平、公正调处矛盾纠纷,实现“村人处村事”,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2010年5月10日晚,先行试点的新建村民戴某竹园竹笋长到了相邻的章某家的地里而被章某挖掉发生纠纷,继而引发两户数人之间的冲突。双方为竹笋的归属发生争执,双方亲属也赶来助战,大有剑拔弩张之势。就在此时,住在附近的民兵治安积极分子、阳光调解员邓三喜闻讯赶到,他立即询问了相关情况后,发挥自家与两家人熟悉的优势,以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现场进行了调处,只用了短短的二十余分钟,就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欢。经过半年试点,试点村的矛盾纠纷数以及引发的案件数均为降为0,并且前期积压的未解纠纷全部化解,成功率达到100%。
2010年8月20日起,孙村派出所在全乡6个村全面铺开了“阳光调解”的矛盾纠纷调处模式,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工作做到了群众的心坎上,从而赢得了上级机关和群众的赞誉。“阳光调解”机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多次被各类报刊杂志及电视、网络媒体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该工作机制已逐步开始在全省推广。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