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转发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将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据统计,全市春节前向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1910.9万元,覆盖困难群众158867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7844人,发放补贴567.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87679人,发放补贴876.8万元;农村五保对象16716人,发放补贴167.2万元;优抚对象16437人,发放补贴295.9万元;建国前老党员191人,发放补贴3.4万元。全市于1月28日前基本完成发放任务,按时兑现了补贴资金。
为全面做好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工作,我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全力督促。一是及时通知,提出要求。市民政局、财政局在第一时间将城乡困难群众增发生活补贴工作及时通知各县市区,要求各地必须充分认识春节前向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春节前生活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春节前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由市民政、财政对口职能科室负责督促落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每日汇总上报。
三是加班加点,核对造册。春节前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和时效性较强。为了确保在春节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做到不漏发错发,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加班加点审核造册,确保发放兑现工作不延误。
四是密切配合,特事特办。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接到民政部门发放花名册以后,均按照要求,特事特办,及时落实划拨垫付资金,并要求打卡发放金融网点,在1月28日以前完成打卡任务,确保了城乡困难群众春节前拿到生活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