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为巩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成果,近日,市纪委专门发出通知,就再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回头看”工作提出要求。
回头看重点检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是否按要求部署落实。在组织实施方面,主要查看部署安排和宣传发动是否到位;业务培训工作是否到位;干部联系点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督促检查是否到位。在具体内容上,“三资”清理主要查看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是否成立;是否按程序规范操作;清理工作总结是否全面及时;委托代理主要查看机构“八有”是否健全;网络化管理、“三资”管理制度、服务手续、代理记账、会计档案是否规范;监委会是否选举产生、工作职责是否明确、保障奖惩机制是否建立、工作运转是否正常;县市区是否统一制作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是否发放流程图宣传册、村级重大事项是否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等。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上述验收标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多项措施再次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回头看”工作。
通知还要求,“回头看”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同时,做好向市申报验收准备,以扎实有效的工作迎接省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