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说到DNA鉴定,人们总会想到两个人之间有没有血缘关系,而发生在绩溪县华阳镇的两农户也要做DNA,不过他们不是给人做,而是给牛做。
事情得从2010年8月15日说起。那日,家住华阳镇朗坑村汪某在灵川半岛河滩一牛群中找到了丢失一年多的牛,将牛牵回家后到派出所报了案,说牛是他家的;不料当晚家住柏枝新村的邵某也到派出所报警说家中的耕牛被偷了。根据双方描述牛的体貌特征,两家所说的是同一头牛。这可就难倒了派出所的民警,牛到底是谁家的?这就很难判断了。
后来事情又闹到了法院,可是牛又不会说话,要想审出牛到底是哪家的,也没那么容易。双方为了证明牛是自家的,都愿意出钱给牛同自家的牛做DNA鉴定。
2010年12月9日,牛的DNA鉴定结论终于出来了,鉴定牛是邵家的,邵某即牵回了牛。可是对此造成的赔偿又发生了纠纷,邵某要求汪某赔偿务工费、精神抚慰金、车旅费等共计10000余元。汪某又不同意了,做DNA鉴定已经损失了6000元钱,双方为赔偿问题又起了争端。邵某多次到检察院、信访局等处上访,要求汪某赔偿损失。
2011年5月15日,在华阳派出所调解室,办案民警、司法人员和检察官组成了一个“调解联盟”,不断为其分析开导,经过细心说教,4小时后,赔偿金额定在4000元,双方互相赔礼道歉,并签定了调解协议书。看着双方当事人由怒目相向到笑逐颜开,参与调解的民警们倍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