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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公告

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告(2011年第4号)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0-12 19:26

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告
2011年第4号

  随着城市建设的持续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区用电负荷迅猛增长,中心区域供电瓶颈问题日益突出。为保障中心城区居民和单位用电需求,经安徽省电力公司批准立项和安徽省环保厅环评批复,决定建设宣城110千伏中心输变电工程。该项目建成后,宣城中心城区的供电容量将由16.6万千伏安增至29.2万千伏安,基本改善现有供电紧张状况,有效化解市区供电瓶颈问题。
  宣城110千伏中心输变电工程,是经过认真调研和科学论证后实施的。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拥有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主持评审的专家是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工。该工程按全户内密集型设计,采用国内先进成熟的材料、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施。通过预测分析和类比调查,工程运行期间可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中推荐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和噪声评价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居民身体健康和环境质量造成危害。
  宣城110千伏中心输变电工程,是打基础、益长远、惠民生的重要工程,事关千家万户,建设迫在眉睫,需要各方积极配合。希望广大居民相信科学、消除顾虑,全力支持工程建设。对非法阻挠施工或散布无科学依据言论、煽动他人阻挠施工等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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