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宣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规范相关人员的职业行为,1月12日至2月29日,宣城市开展2011年度市、区“两个定点”年度考核活动。
据了解,此次考核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其中,1月12日至1月20日为自查阶段:被考核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完成书面自查报告,连同《年审表》于2012年元月31日前报送宣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理科;2月1日至2月29日为考核阶段: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区医保中心派员到现场考核;总评阶段:考核小组根据自查考核、现场考核情况进行总评;评比阶段:对考核成绩进行评比、通报;并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单位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