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为保障我市城乡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维护人民群众基本丧葬权益,推进殡葬改革科学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宣城市政府近日研究出台了《宣城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决定通过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和对绿色生态殡葬奖励的形式实行惠民殡葬。据悉,该办法在全省尚属首例。
办法规定,在宣城市宣州区内死亡并在辖区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员,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具有宣州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非农和农业户口);在宣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宣城市户籍的学生;驻宣部队现役军人;与在宣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宣州区居住的外来从业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死亡人员。
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包括:遗体接运、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四项。由殡仪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在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免费提供200元以内的骨灰盒。
重点(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二级以上残疾人;计划生育对象(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
同时,为鼓励绿色生态殡葬,办法还规定,对自愿选择骨灰花葬、树葬、草坪葬和江(海)葬、骨灰可降解深埋等葬式的,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我市其它县(市)将根据本办法分别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