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从今年3月1日起,广德县检察院在各乡镇检察室实行派驻检察官制度,要求工作人员每月在检察室驻点办公两天以上。半个月不到,这项新制度就有了实质成效。
广德县誓节镇的姚某是位六旬老人,因为一次地界纠纷,冲动之下推搡了另一名七旬老人胡某,这一推搡却推断了胡某的几根肋骨。日前,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姚某移送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准逮捕,而侦监科科长胡卫东恰好被派驻在誓节镇检察室,在多方了解情况后,他综合考虑之下决定尽量调解,协同誓节镇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多次与姚某、胡某及双方亲属联系,从中协调,尽力化解矛盾。在姚某赔偿医药费及其他损失后,胡某谅解了姚某并书面请求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姚某的刑事责任。
最终,检察院对姚某作出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在调解矛盾后也依据相关规定对该案撤销刑事案件,对姚某某的违法行为作治安处罚。几方的共同努力避免了一位六旬老人的牢狱之灾。
胡卫东向记者介绍了这起案件的情况:根据高检院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虽有过错,但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的,可以从轻处理,这是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型刑事案件,双方都是年事已高的老人,姚某一时冲动对受害人造成了轻伤害,而胡某同时也存在一定过错,在取得胡某谅解后,对姚某依法作出从轻处理。
检察院分管检察长林兴举谈起实行派驻检察官制度的考虑:乡镇检察室扎根基层,派驻检察官长跑基层,可以根据不同科室情况和优势,推行人性化办案,通过建立检调对接机制不断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