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近日,泾县消费者协会邹武同志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2010年—2011年全国消费组织消费维权先进工作者称号。 近年来,泾县消协秘书长邹武带领全会工作人员始终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法定职能,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活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消协在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