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4月17日20时40分许,在205国道泾县榔桥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逃逸案件,泾县交警在案发不到四十八小时将犯罪嫌疑犯人抓获,此案侦破。
事发不到十日,4月27日2时50分,盛某(男,住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黄塘村,持B2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皖B13883号“福田”牌重型自卸货车由南陵县驶往泾县黄村镇,途经G205线1445KM+700M处(泾县泾川镇太美村境内),与同方向唐某(男,1948年8月14日出生,住泾县泾川镇太美村)所骑自行车追尾相撞,致其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发后,盛某驾驶皖B13883号“福田”牌重型自卸货车逃逸。唐某经泾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5时许死亡。
泾县交警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调查取证,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攻坚,经过连续三昼夜奋战,于4月30日21时将交通肇事者盛某查获。目前,盛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