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为加大对食品安全各环节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宁国市发布有奖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通告,并设立最高可达20万元的专项奖金。
“欢迎市民通过来人、电话、书信、网络等多种方式,实名或匿名向相关部门举报身边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据了解,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将及时调查处理,对经查证属实且行政处罚罚没款入库金额超过1000元或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将按标准给予举报人500元~20万元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据悉,下列8类违法行为属于奖励举报范围: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