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近日,宣城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山场界址争议所引发的纠纷,该起纠纷历时五年,先后经过有关部门5次处理,其中诉讼就有3次,但仍未能平息纷争,如今已是第4次诉讼。
刘某、程某均系宁国市某村村民。1985年分山到户时,程某分得一片山场,该山场与刘某山场相邻,双方一直相安无事。直到2007年,程某因该山场界限问题同刘某发生争议。为此,程某于2007年6月向宁国市某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请求对双方山场纠纷进行裁决,宁国市某镇人民政府裁决支持了程某的请求。后历经复议、一审诉讼、再审诉讼,原裁决被撤销,双方纠纷又回到原点,此时已是2011年。去年11月,双方又开始了新一轮诉讼。程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排除刘某对争议山场的妨害,一审法院审理后予以支持。刘某不服,向宣城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过程中,双方对立情绪较为激烈。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以及双方代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的情绪才慢慢恢复平静。“为这么一点小事,打了五年官司,整个人都陷在里面了,不值啊,大家要从纠纷中走出来,好好地过好自己的生活,为子女、晚辈树立榜样…”审判长语重心长对当事人说。双方律师也从不同角度劝解当事人要从纠纷中走出来,过新的生活。渐渐地,双方当事人被法官朴实的语言打动,慢慢表现出协商解决问题的意愿。法官又继续背靠背地做工作,从人情、事理、法理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劝说。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程某表示愿意给刘某一定数额的补偿,争议山场以最初的宁国市某镇人民政府裁决的界限为准。至此,一桩历时五年、历经四次诉讼的矛盾异常尖锐的案件,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一朝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