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往往一字之差,看似差之毫厘,却谬以千里。家住宁国市霞西镇石柱村的两位村民,就因为山界划分文书上的一处笔误,产生了不同意见,继而引发了一起长达二十年的矛盾纠纷。
1981年,宁国市落实三定分山到户的政策,划定山界后,分到山场的人家都需要签订林业承包合同,家住霞西镇石柱村的陈某和萧某也签订了各自的合同。然而由于当时工作人员的疏忽,萧某的合同上对于山场界限的标注用字错误,导致萧某对此产生了一定的误解,占用了同村陈某的一部分山场,陈某对此很是不满,遂找到萧某理论。然而萧某则认为自己是按照合同来的,山场本就是自己的,陈某完全是在无理取闹。双方一直就该事争执不下。从当初分山到现在,矛盾已经持续了二十多年,在此期间,当地政府进行了多次调解,均没有彻底予以解决。
今年11月,陈某找到宁国市司法局霞西司法所要求解决此项矛盾。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认为矛盾持续时间较长,且为双方均带来了不便,应及时予以彻底解决,遂组织林业站及石柱村村委及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引发纠纷的山场。通过实地勘察,又结合当时的资料,最终确定问题出现在萧某手中的合同上,合同中对于相关边界的标注模糊,错写了田坎名称导致萧某误将陈某的山场划到了自家名下。
对于这个事实,萧某很不能接受,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见状将他叫往一边,将事情认真地进行了一番分析。告诉他勘察结果出来后,他在这件事上明显站不住脚,山场归于陈某无疑,而他占据了该片山场二十多年,也应当是物归原主的时候了,同时又向他普及了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最终说服萧某归还山场。工作人员随即将萧某的答复告诉陈某,并委婉地劝说陈某放弃原本希望萧某给予相应补偿金的念头。最终,陈某与萧某达成了一致,双方山界重新进行划分,萧某归还原本属于陈某的山场,陈某放弃其他要求。
小小的笔误引发的是一场持续二十多年的纠纷,令人庆幸的是矛盾终是被化解,这离不开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此做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