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为积极推进药品零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药学技术人员管理,日前,宁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宁国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学技术人员“黑名单”制度》。
根据《制度》规定,五种情形的药学技术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一是企业在开办、变更行政许可期间,因药学技术人员向企业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后终止受理的;二是因药学技术人员的虚假资料,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被监管部门查实后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三是企业质量负责人不能履行职责,导致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被查处两次以上的;四是企业质量负责人不能履行职责,导致企业药品购进验收等各种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被监管部门查处两次以上的;五是药学技术人员应到岗而未到岗又无正当理由,三次以上不在职在岗的。该局将对拟列入黑名单的药学技术人员有关情况在辖区内媒体上进行公示。除取消其在所在企业的任职资格外,两年内不得在我市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或到其它药品零售企业担任药学技术人员职务。
此项制度的出台,将有效遏制药师虚挂行为,督促药学技术人员真正履行为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把关、处方审核和为消费者开展用药知识咨询服务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宁国市药品流通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