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部署,2013年我市将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与2012年相比照,33项民生工程中继续实施的有21项、退出6项、新增6项、扩面提标5项、扩充整合1项,计划投入财政资金28亿元,较2012年增加3.2亿元,增长约13%。
多项民生工程变化调整。继续实施21个项目,包括计生奖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廉租房与公租房保障、城乡医疗救助、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贫困残疾人康复、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沼气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等。退出6个项目,包括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校舍安全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家电下乡政策因到期,2013年也将一并退出民生工程。新增6个项目,包括建设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生活无着落人员社会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等。提标扩面继续实施5个项目,将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将一、二级贫困残疾人救助标准提高10%,由660元/年增加到726元/年;将三级贫困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补助标准为360元/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扩大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扩充整合继续实施1个项目,在实施五保户供养、农村五保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新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合并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五保户供养补助标准提高10%,由1540元/年增加到1700元/年。
多措并举力促民生。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年,是实施民生工程“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此我市出台多项措施,全力做好2013年民生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县市区政府责任,推进工作重心下移,继续将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增加考核权重,严格兑现奖惩。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一把手”负责制,建立民生工程责任追究制。加强资金保障,坚持民生财政导向,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确保民生工程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坚持厉行节约、科学管理,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项目整合,加大民生工程政策和资金整合力度,特别是将涉农民生工程项目与美好乡村建设有机整合,全力推动和支持美好乡村建设。通过资金整合和项目叠加,进一步把民生投入规模做大,发挥资金的综合效应。突出建后管养,按照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范围,明确项目所在地政府、受益单位的管养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合理区分公益性、准公益性等项目性质,探索分类管理方式,注重发挥市场、社会和个人的多重力量,推动建成项目健康长效运行机制。创新推进机制,完善定期调度、点评通报、挂牌督办、行政约谈等制度,健全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纵向推动的协调推进机制。深化民生工程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强化绩效评估,建立全方位、宽领域、网格式民生工程绩效评估机制,完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制度,做到财政评价、部门评价和社会评价、群众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民生工程的民生效益,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到满意,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