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园在村中,法在园中,漫步园内便可见徽派的法治灯箱,“花鸟虫鱼”样式的法治格言、警句的小标牌,让群众在举手投足间感受法治文化的屡屡清香,这是,“六五”普法以来,各地探索普法阵地,将法治建设与“美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村内原有基础设施,不断植入法治元素,循序渐进打造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截至目前,我市各地建成初具规模、功能齐全的村级农民法治文化公园51个。
“六五”普法伊始,宁国市在深入调研思考、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将青龙乡龙阁村作为试点,在“美好乡村”建设现有设备的基础上,通过添置木制法制宣传长廊、法制温馨提示牌,在灯箱、文化墙、吊旗上植入法治元素等形式打造农民法治文化公园。试点成功,全面铺开,目前,该地18个乡镇建成并投入使用23个农民法治文化公园。为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2012年底,市依法治市办在宁国市举办了“法律进乡村”工作推进会,组织各县市区实地参观学习,并对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一枝独秀”带动“百花齐放”,各地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在借鉴宁国市的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村级农民法治文化公园进行“梳妆”,更新法制宣传栏,完成相关设施等措施,让旧颜换新貌。对基础建设好的重点村居广场进行“整容”,郎溪县县乡村三级联动在大梁村投入10万元建成内设大型电子显示屏、法治吊旗、法治长廊的法治公园;绩溪县郎家溪村在村部活动中心建成了占地600平方米的设施成熟、普法功能健全的法治公园。法治公园的一个个建成,使抽象、生涩的法律条文变成了生动活泼的温馨叮咛和形象直观的图文说教,这种既接“地气”,又吸“人气”的普法形式,成为宣城基层普法和法治文化建设一道独特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