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痴男怨女们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牵手走进婚姻的殿堂。可是婚姻不是曾经的风花雪月,柴米油盐的琐碎、孩子出生后的细心照顾、审美疲劳的出现等等,让他们中的一部分走上离婚之路。经统计,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2013年1—4月共受理离婚案件360件,已审结111件,其中调解66件、判决45件。在调解的案件中和好的只有7件,调离的59件;在判决的案件中,判决不准离婚的30件,判离的15件。5月20日,在谐音“我爱您”的日子里,该院安排了5件离婚案件的开庭,让我们一起走进庭审——
当爱已成往事
80后的凌雪(化名)婚前压根儿没有想到以后她会离婚,而且为了离婚,她还两次坐上法院的原告席,她觉得婚后的女人特别是生过孩子的女人有点敏感,觉得婚后丈夫再也不似以前那么对她好了,对孩子也是,孩子病了也不来看看,想到这些,她的心也冷了。5月20日,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的日子,她感慨万千。而她的丈夫起先还辩称两人有感情,对孩子并不是不好,对家庭也负责任,如果女方坚决要求离婚,他也没办法。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好聚好散,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当爱已成往事时,那就好聚好散,记住曾经的付出,对孩子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这应该是最好的选择。”承办法官坦言。
爱的协奏曲需要彼此的忠实与宽容
这一天,原定开庭的两起离婚案件都没有开成庭。当事人都提到对方有外遇的事情。一起案件是女方起诉男方要求离婚,男方提出女方出轨,要求3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女方要求延期举证,原定的这一天开庭的时间只得顺延。另一起案件是女方认为男方有婚外情,起诉男方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开庭他没来法庭,承办法官做女方的思想工作,女方撤诉。“彼此信任、理解和包容是夫妻之间赖以生存的基石,千万不要让怀疑、猜忌蒙蔽了你的双眼,导致夫妻、家庭不和谐。如果对方确实有婚外情或过错,违背了夫妻的忠实义务,或没有承担起家庭义务,还不能一棍子打死,对方如果知错能改,另一方如果还有感情,再给对方一次弥合夫妻感情的机会;‘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缘分来之不易,彼此都要珍惜。如果对方执迷不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也就只好离婚了。”一位审理过大量离婚案件的法官有感而发。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三名合议庭成员坐在审判桌前,原告席上,坐着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席上无人,法庭显得空落落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法院正在依法缺席审理。从原告的诉称知道他们的子女都已经成年了,原告称她已经与被告分居5年了。另一起离婚案件的两主角是俩80后,法庭上,女方数落着男方的不是,男方也承认他的性格不好,但对女方很有感情。法庭旁听席上,坐着男女双方的亲友团,休庭时,大家七嘴八舌地做着双方的工作,劝导双方不要离婚。庭审后,两位主审法官都表示原告没举出什么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白头到老、相濡以沫,难道真的是一种奢求?真心期盼他们能够携手走过眼前的坎儿,让爱重来,彼此牵手,相看春暖花开、共睹夕阳晚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