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与岳母隔壁的女子偷情,并蓄意投毒杀害该女子老公,宁国男子程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宁国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妻子去世后,程某便一直住在岳母家。自2011年年底开始,程某与岳母隔壁的已婚女子张某接触交往,双方渐渐产生感情并发生了两性关系。为了长期能与张某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程某遂产生了投毒杀害张某丈夫骆某的想法。
2012年9月20日上午7时许,程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到宁国市城区的一家包子店内,买了两个肉包子和两个粉丝包子,自己吃了一个肉包子后将剩下的三个包子放入三轮摩托车的工具箱内。在驾车前往骆某家的途中,程某将已购买一个多月的老鼠药挤进包子内。随后程某来到骆某家中,趁无人之际,将已经注入老鼠药的包子放置在骆某家中厨房的桌子上。当日11时许,骆某在食用毒包子后出现中毒症状。因张某当天并不在家,发现情况不对的同村人来到骆某家中察看,并见程某在骆某屋外,便叫程某拨打电话。为防投毒杀人败露的程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因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骆某很快便脱离了生命危险。案发后,经鉴定:骆某的呕吐物、吃剩的包子中均检出氟乙酸根离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采取投毒的方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程某在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应认定为犯罪未遂,结合其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