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全国普法办下发文件,通报表扬了全国54个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市获此殊荣。对宣城来讲,应该说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
说它沉甸甸,因为它是多年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结晶。2008年我市成为省首批创建工作联系点,在全省率先高规格启动了创建活动。
2011年,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巩固和扩大阵地建设等举措,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了“六五”普法规划、决议和纲要,高规格完成了“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说它沉甸甸,因为它是全市各界共同努力的硕果。正是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行各业齐心协力,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进一步优化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才使宣城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结出硕果。
说它沉甸甸,因为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建章立制 筑牢根基
此次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既是对宣城软件和硬件环境的一次大考验,同时也是全国范围内的一次大比拼,竞争激烈程度前所未有。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确立了“全方位启动、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高水平落实”的战略思路,在全省率先把创建工作郑重写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合市情、民情和法治建设实际,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宣城”创建工作的意见》,确立了以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切入点,立足惠民、利民、保民、安民,努力实现保障经济发展、推动人民民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及时制定印发了《“法治宣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以来,我市坚持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一个重要抓手,作为一把手工程,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举措,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着力推进城市法治化建设进程,为宣城提供了发展动力,同时也使更多宣城人分享到法治创建带来的丰硕成果。
创建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我市始终坚持重心下移,把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基层。将“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等系列创建活动列入“法治宣城”创建。全面创新工作理念,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为突破口,联合组织、民政等部门高规格出台《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标准和考评指标,赋予全新建设内涵,严把审报和复核关,着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规范运行,为创建工作奠定基础。近年来,全市共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19个,所属宣州区、绩溪县被命名表彰为全省首批“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宣州区还步入了全国先进行列。
普治并举 深入推进
我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以“创建法治宣城、服务经济发展”为主题的“百场法制宣传报告会”。举办了“国税杯”招商引资与法治(投资)环境征文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普法骨干、青年法律志愿者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重点工程建设领域、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送法行动,完善了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推进机制,实现“法制宣城”建设常态化。
生动的法治实践是深化法治建设的根本途径。每年6月为“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我市统一开展读书学法主题实践活动,在政府机关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氛围。组织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法庭庭审,让领导干部真切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警醒领导干部要慎用手中权力。在此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公民旁听各级审判机关依法公开审理案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参与普法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实施班主任兼职法制辅导员制度,提高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维护权益、自觉履行义务的能力。定期开展农村“两委”干部、农户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培训,全市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律师进社区活动实现全覆盖,将涉及群众现实利益的法律法规、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户。
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共筑和谐”、“奉献爱心•情系留守儿童”、“三•八”妇女维权、“维护民生•消费和谐”、“送法下乡•服务新农村”等一系列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泾县以“依法治县、构建和谐泾县”为主题开展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双查”活动,郎溪县开展“驻村夜访”主题实践活动,各地通过广泛宣传,全民参与,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文化引领 品牌助推
作为“中国文房四宝”之乡,宣城积淀了厚重的传统文化底蕴。我市注重发挥文化的